首页 男生 其他 好友

第233章

好友 饭山太瘦生 2680 2024-05-08 16:29

  贺兰奢甚至无力保管他贴身携带的东西了。

  奉玄哭不出来,他是不是冷血得可怕……他的眼里好像再也没有眼泪了。贺兰奢出事了,其实他不太明白为什么自己要活着……一场屠杀因他而起,亲近的人因他遇难,叫他“吾友”的人因他被挟持走——他本来早就该死去了,隆正十五年,他就该死。活着像是一种刑罚。这世间的一切只让他觉得痛苦,痛苦到麻木、痛苦到无比冷静。

  他对贺兰勉说:“你该去找你弟弟,没准他在等你救他。没见到尸体,你怎么能说他死了。”

  “你在咒我?”

  “咒你……你见过尸体吗?我见了尸体,我为我师叔收尸、为我师姑收尸,我见过尸体,所以我知道他们死了。你该去找贺兰奢,他活着就把他找回来,他死了就为他收尸,你不该到处发疯找第五岐。你找第五岐,只不过是在发泄自己的无能。”

  奉玄牵着马要往昌明驿中走。他需要去驿里打探消息,问一问从堂庭山经过的乱军朝着哪个方向走了。死了太多人了,死了太多人了……奉玄的脑海中好像有无数嘈杂的声音,直吵得他头痛,可是他脑海中又好像没有声音。他要走,他要去找佛子。

  “不可能!”贺兰勉忽然大喊一声,“是第五岐对不起我,如果不是他让我弟弟学会了剑术,我弟弟也不会去复仇!我听说第五岐要来找你,所以特意准备去堂庭山等他,好,既然我遇见了,这就是老天给我机会——只要你在我手里,我不愁见不到他!兄弟们,把他给我围住。”

  奉玄立刻拔剑,他将剑拿在手里,说:“贺兰勉,你不要挡我的路。”

  “我就是要挡。奉玄,你要是后悔,就后悔自己交了第五岐这个朋友!既然他让我不好受,我今天能活捉你就会活捉你,我活捉不了你,我就要你死在我手里——我要让第五岐这尝尝失去的滋味!我要他也不好受,他凭什么不守信!!阿平,我可算知道你说的恨无可恨的滋味啦,恨无可恨的时候,就必须找人去恨,阿平,我可算知道为什么你要杀荀淳名一家了……”贺兰勉说着说着双目变得赤红,他的眼红既是因为愤怒,也是因为悲哀。

  阿平,他贺兰勉的弟弟,一个非要说自己姓“贺”的弟弟,一个他总是找不回来的弟弟。

  奉玄说:“你怎么才肯放我走?”

  贺兰勉说:“你做梦!”

  奉玄想摆脱贺兰勉。贺兰勉要找第五岐,其实奉玄可以暂时利用他,和他一起找佛子。但是奉玄不想告诉贺兰勉自己要去找佛子。

  奉玄在驻马镇处理师姑师叔的后事时,询问了驻马镇剩下的十几个原驻军,再加上仔细询问了驻马镇镇民,请他们复述的乱军的话,最终推测出了一些事情:

  从卢州来的这批乱军里有一个参军,是原宫人季康子的外甥,两人关系疏远。季康子曾是清河郡王的内傅母,是亲自送清河郡王下葬的人,清河郡王离世,季康子在隆正十五年出家为尼。乾佑五年,季康子迁神,迁神后被陛下追赠为一品宫人,赠以厚重的冥礼。季康子别无亲戚,那位参军因为贪财,在得知陛下追赠第一品后,特意去为出家为尼的姨母处理了后事,在翻拣姨母的遗物时,倾倒炭盆,在姨母死前没烧干净的经纸里……看到了一卷为堂庭山皇孙祈福的经纸。

  经纸是残纸,他不知道堂庭山和皇孙之间的断句如何,一直不太相信堂庭山有皇孙。随后他随着齐连淮到了卢州,一直留在卢州。卢州兵乱后,他决定南下赌这一把!反正他们总是要南下,事情不成,就洗劫隐机观;成了,那就和朝廷做一笔交易。

  乱军认为驻马镇或隐机观里有皇孙,又从堂庭山下的驻军口中得知齐王在去年十月陛下病重时来过,因此认定了堂庭山藏了一位皇孙。他们曾拿驻马镇百姓的性命要挟留在隐机观里的各位师叔师姑,要他们说出皇孙的下落……奉玄知道自己的师叔师姑一定说不出来,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——然而佛子那时在山上。

  奉玄告诉过佛子自己姓荀,佛子听过别人叫他“八郎”……佛子应该是猜出了他的身份、冒充了他的身份,为了保住百姓的命和防止乱军再去找他,和乱军走了。佛子一定会想办法在远离驻马镇后从乱军里脱身。

  奉玄不知道佛子是否已经从乱军里脱身,如果还没有,一旦贺兰勉也去追乱军,对着乱军说出“第五岐”,乱军知道自己劫走的不是皇孙,那佛子很可能遇到危险。贺兰勉只是要找佛子,他不在意佛子的死活,可是奉玄在意——奉玄无比在意。

  为了佛子的安全,奉玄愿意让步。

  奉玄做了一个收剑的姿势,将刻意剑收在背后,首先让步,他对贺兰勉道:“贺兰勉,我曾和贺兰奢同行。如果他真的离世,我对此感到抱歉。不论如何,我和第五岐不是一个人,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去做,我要去找我师姐,我有急事。你现在只是在迁怒我。不如这样,我和你单独比试一场,我输了,我和你一起等第五岐;我赢了,你放我走。”

  贺兰勉冷着脸看了他一会儿,拔出了自己的刀,说:“你不会赢。你要是死了,不要怪我。”

  作者有话说:

  1有生必有死……今旦在鬼录。—— 陶渊明《拟挽歌辞》

  第120章 荣华2

目录
设置
手机
书架
书页
评论